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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签约北京万达影城科丰桥店安防监控系统安装工程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6-03-06 12:17:38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(深交所:002739)成立于2005年,隶属于万达集团,是中国领先的电影院线运营商。公司于2015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,成为国内首家A股上市的院线企业,主营业务涵盖影院投资建设、院线电影发行、影院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(如卖品、广告)。
2024年,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柯利明,现任董事长为陈祉希。近年来,公司持续推进“超级娱乐空间”战略,深化与IMAX等伙伴合作,拓展自有茶饮品牌“万茶”及IP衍生品业务,推动非票房收入增长。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.2亿元,净利润9.12亿元;2025年1-9月营业收入97.87亿元,归母净利润7.08亿元,业绩表现稳健。
2025年12月23日,万达电影获融资买入额2962.92万元,融资偿还3998.00万元,融资净买入-1035.08万元。当前融资余额15.01亿元,占流通市值的6.46%,融资余额超过近一年90%分位水平,处于高位。融券方面,融券偿还1.35万股,融券卖出4800.00股,融券余量20.97万股,融券余额233.61万元,低于近一年10%分位水平,处于低位。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5.03亿元。
2022年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《广告法》被行政处罚,据行政处罚决定书,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,2022年2月10日至15日,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万达电影)向某网购平台发布广告,宣传“29.9元观影权益券、5元爆米花权益券;一键领取”等。其中包含“29.9元起观影权益券*3(有效期15天)”,并附《活动规则》等说明。但消费者在万达电影手机APP上使用上述“观影权益券”购买电影票时发现,“观影权益券”和其它“优惠券”混用;在购买部分电影票时,使用“观影权益券”(“优惠券”)购票比直接购票的费用还高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,万达电影在相关广告和说明中没有将“观影权益券”的使用解释清楚明白。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,万达电影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八条第一款,依据相关规定,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。
2025年8月,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,执行标的2208.07万元,执行法院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
2025年10月2日,万达电影官方微博就App和小程序出现瘫痪发文致歉。当日中午12时,《恋与深空》和万达电影联名周边上线。多名网友反映,自11:57起无法登录、加载页面或加购商品,持续超1小时未恢复。媒体实测发现,11时58分开始,小程序相关页面已显示“卖品太火爆啦,请您稍后再试”。
2025年12月19日,导演詹姆斯·卡梅隆以视频连线方式在全国200多家万达影城和寰映影城的IMAX影厅与观众交流,推广电影《阿凡达3:火与烬》。
2025年12月20日,作为沈阳冰雪季活动的一部分,辽宁省科学技术馆万达影城IMAXGT激光影厅向外地游客免费发放定制《阿凡达3》IMAX联合海报,并打造专属打卡区域设有《阿凡达》等身人物模型。此外,联动万达广场推出“金票根享好礼”活动,凭IMAX观影票根可享受指定商户消费福利;凭当日电影票还可享受辽宁省科技馆科普展厅免预约参观、免费物品寄存等服务。万达影城相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“电影+科普+文旅”融合模式,让影城成为沈阳文旅节点
 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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